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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十佳法官干警”】左菊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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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7-08 17:47:37 打印 字号: | |

左菊红,1994年9月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印台法院工作,现任印台法院立案庭庭长(信访办主任)。截止2021年6月20日,近三年共登记立案5174件,接待来访群众并接受咨询年均约3000余人次,接受网上咨询和电话咨询年均约2000余人次。团队近三年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308件,诉前调解253件,化解信访案件 14件,受理区妇联转办并联合调解妇女儿童维权投诉纠纷年均30余件,协助区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年均100余件。

一、坚持学习,全面提高服务水平。

政治学习是前提,没有好的政治素养,很难带出一支像样的队伍。多年来,她带动全庭同志一起学政治,强根基,学业务,强能力。在她的带领下,有2名已加入中国共产党。院党支部在立案窗口设立了“党员示范岗”,对内要求团队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对外将团队置于阳光下和群众的监督中,让诉讼服务工作经得起组织和群众的考验。

二、恪尽职守,有效开展繁简分流和诉前调解工作。

一是在服务群众、引导群众诉讼的同时充分考虑立案工作与全院审判、执行、信访工作的密切关系,适当地给出合理化建议,供当事人参考;二是进行审理、执行风险预判,并及时同当事人沟通,有必要时进行书面风险提示谈话;三是对证据不充分或涉及重大事项易引起矛盾激化、有信访苗头的案件,在充分征求原被告双方意见的同时,进行诉前调解或通过其他办法妥善解决,使一些纠纷能够在诉前和立案阶段得到化解。

立案庭作为“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的入口处,经常会遇到农民工讨薪时无诉状也无任何证据,有的甚至连对方的信息都不清楚,工作人员便从手把手指导他们写诉状开始,材料准备齐全后就进行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很多农民工因长期讨薪未果而积攒 “小脾气”会随时暴发。如高某某诉郑某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因其无合同无欠条,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诉前调解中,高某某几次站起身拒绝调解,要法院直接判决,在她和团队的共同努力下,终将此案调解成功,郑某当场支付了所欠工资,并连同和高某某一起来的张某的工资一并结清。

三、立足本职,始终走在诉讼服务前列。

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还有多元调解这些内容,对于年近五十的她来说是全新的,对于诉讼服务中心平台的所有操作,她都始终坚持自己第一个学会,然后同庭里的年轻同志们一起讨论研究,甚至在一些操作方面,她还能指导年轻人,并为法庭代为立案制度的顺利推行提供技术服务。用她的话就是:人少有人少的工作方法,每个人的潜力是无穷的,要真正的做到“人尽其材”那是相当强大的一种力量。

四、积极开展多元解纷。

由于印台地处城乡结合部,经常会出现一些文化程度低、年龄大、认知能力差的来访群众,在吸取先进法院工作经验、具体落实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基础上大胆推行书面诉讼引导,有效地加强了各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联络,更直观地掌握法院对个案的意见,避免了当事人在信访过程中由于对法律上的专业术语不懂而发生的一些误传,方便当事人的亲属对法院意见的正确理解,促使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和矛盾的化解。陈某某便是书面诉讼引导的最大受益者,其因三十余年前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情绪激动,多次到市中院、区委政法委信访,但因其不识字,甚至连名字也不会写,每次在接待陈某时,释法明理的同时都会制作一份书面的答复,历经一年多的时间,陈某终于依法维权,不再信访。

她负责信访工作多年,由于肯担责,肯认真学习信访化解方面的先进经验,近年来虽案件数量逐年增加,但印台法院的信访案件化解率也在不断增加。对于信访,她是有着特别的情结,刚到立案庭时,就遇到了一起未成年人受到其五位同学性侵一案,经走访发现,对方的几个孩子均是留守儿童或单亲家庭,调解难度非常大,她多次前往距法院三、四十公里的案发地进行调解,在公安部门和当地社区的全力配合下,该案虽得以调解并即时履行,但对女孩的伤害却是无法弥补的。为此,她帮孩子转学后,又给孩子的母亲找了份在学校帮厨的工作,在社区的帮助下,就近租房,便于母女二人生活,后又联系省妇联,给女孩进行了为期两周的心理干预。该案在回访时,得知那几个男孩子中其中一个已缀学,另一个因车祸受伤成植物人。为此,她深感无力,一个人的力量真的改变不了什么,但却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让自己所办的每一起案件影响到更多的人。

立案庭工作这几年里,她坚持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便捷服务,创建辖区内“问题老人”联系网络,以便在第一时间将走失后到立案庭的老人安全送到家。广阳镇一位93岁的老人,多次来法院哭闹,要求其儿女抚养,联系老人所在社区和老人的儿女,给其做了多次调解,最终老人的养老问题得以妥善解决。她所负责的妇女儿童维权投诉中心于2013年被省妇联授予“妇女儿童维权示范岗”,2017年被市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她本人也于2016年当选铜川市“第十一届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她倾尽全力,所帮扶的贫困户被授予区脱贫攻坚“一强四好示范户”。

无论是在哪个工作岗位,左菊红同志都能始终保持清廉本色,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始终不忘职业赋予的责任、党和人民赋予的重托,为了“让群众相信法律,让法律成为信仰”目标的实现她一直坚持不懈的努力着,力争让人民群众在诉讼服务窗口就能充分感受到司法的亲和力,在诉讼服务的每一个环节都能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责任编辑: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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